說 |
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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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獎助學金申請對象:護理系(科)應屆畢業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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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獎助學金申請條件:須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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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學業成績需各科及格且總平均需在80分以上,且不接受重修之成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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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操行平均成績需在85分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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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需於110年8月1日(含)前報到者,且依報到順序優先錄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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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獎助學金開放申請名額:最多30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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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獎助學金申請注意事項:於通過試用期後,人資室協助進行簽約,需簽約3年給予10萬元獎助學金,簽約期間不論私人或雇主因素導致離職(包含一年內未考取護理師證書者),仍須繳回全額之獎助學金。辦法:一、受理申請截止日期:110年5月31日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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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申請文件:獎助學金申請表需經「學校或護理系(科)」審核用印,成績單需為正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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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檢附獎助學金申請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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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申請表填寫完整後將資料以E-MAIL寄回或以傳真回覆。(擲送後請務必來電確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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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
審核結果將以E-MAIL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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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
聯絡人:護理部 施曉婷,地址:台中市南區建國北路一段110號行政10樓護理部行政組收;傳真:04-36013616、E-MAIL:Email住址會使用灌水程式保護機制。你需要啟動Javascript才能觀看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