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檢送新北市立土城醫院(委託長庚醫療財團法人興建經營)補助護理學生獎助學金實施辦法,敬請惠予公告並鼓勵推薦,請查照。

說明:

一、新北市立土城醫院(委託長庚醫療財團法人興建經營)為提升臨床醫護水準,鼓勵護理優秀學生畢業後投入本院護理職場,增進本院護理人力來源,特提供補助護理學生獎助學金,敬請貴校惠予公告並鼓勵推薦符合資格學生踴躍申請。

二、獎助對象:

  ()五專45年級生。

  ()四技、二技、大學:新生一入學即可申請。  

三、獎助資格:

  ()凡護理科系(含學士後護理系)、長照/高齡相關科系護理背景(需具護理專業證照)學生符合各項成績規定者,均可提出申請,另具護理師證照、原住民身份或中低收入證明者為優先錄取。

  ()在學各項成績符合以下規定:

   1.學業成績達70分及實習成績達75分(未實習者免附),且各科及格。

   2.操行成績達75分(或甲等),且無記過(警告含以上)處分記錄者。

   3.新生一入學即申請者免附以上資料。

   4.經學校推薦。

四、申請方式:

  ()每年辦理二次,第一學期1031日、第二學期331日截止。

  ()入學新生或在學各年級欲申請學生,於作業期限截止日前,檢附申請相關文件逕向學校提出申請,由學校進行審核推薦,並寄送資料至本院。

五、獎助額度及年限:各項成績依獎助條件及申請年限予以核發;每學期獎助最高6萬元,壹學年獎助最高12萬元,以此類推;其服務年限以實際受領獎助之學期數計算,一學期以服務 6 個月計算(不含培訓期3個月)。

六、申請員額:每學年各校護理公費生員額核定、服務院區分發原則,由本院依護理人力需求另定之。

七、申請方法:填妥護理系在校學生申請公費生彙總表、獎助學金申請表、合約書、服務切結書、在學成績單影本,經學校科(系)審核通過後,連同護理公費生考核表,第一學期於20251027日前、第二學期於2026325日前(以郵戳為憑)送至本院護理部。

八、隨函檢附「長庚醫療體系護理科系學生獎助學金申請作業辦法」。

九、本案聯絡人:護理部金護理長,聯絡電話:02-226305886076E-mailEmail住址會使用灌水程式保護機制。你需要啟動Javascript才能觀看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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