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系即日起開始受理113(1)清寒助學金申請,相關規定如下。
一、申請資格:符合下列條件且有意願進行生活服務學習。
凡本校在學生具中華民國國籍(不含以陸生、僑生及外籍生身分申請入學者)且符合以下各款條件者,得提出申請:
(一)在學且未辦理休學者。
(二)1.學士生前一學期學業平均成績六十分以上(延修生為學業總平均成績六十分以上)。
2.研究生前一學期學業平均成績七十分以上(延修生為學業總平均成績七十分以上)。
(三)屬下列類別之一者:
A.符合就學優待減免者(含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身心障礙學生及身心障礙人士子女、特殊境遇家庭之子女或孫子女),
B.家庭年所得低於新台幣80萬元者,
C.家庭突遭變故致使家庭經濟艱困者。
(四)未請領:
1.本校生活助學金
2.原住民族學生工讀助學金、原住民族學生低收入戶工讀助學金
3.其他具有服務學習性質助學金
二、申請資料:
共 同 |
申請表 | 填妥申請書,請導師簽註意見 |
戶籍謄本 | 申請截止日前三個月內請領之戶籍謄本。未婚者應含學生本人、父母或法定監護人;已婚者應含學生本人及配偶。戶籍不同者則須分別請領且記事欄不可省略。 | |
前一學期成績單(一年級新生及轉學生入學第一學期免附) | ||
護理學系學生申請各項清寒獎(助)學金基本資料表 | ||
依 申 請 資 格 |
□A資格 | 政府核發之各類就學優待減免證明 |
□B資格 | 為國稅局綜合所得資料清單及全國財產稅總歸戶財產查詢清單。未婚者應含父母雙方與申請人本人,申請人如為單親子女,則僅含監護人一方;如申請人已婚者,應含申請人本人及配偶。 | |
□C資格 | 相關證明文或資料。 |
三、申請流程:
1.至「學生資訊系統」校正個人手機號碼及電子郵件帳號。
2.至「學生事務處獎(助)學金系統」(系統6/3開放):
(1)搜尋「清寒助學金」項目,登錄取得預約序號,填入申請表(系統內成績請一律填0);
(2)於「個人設定」頁面填註個人匯款金融帳戶完整資料。 (http://stuservice.fju.edu.tw/fjcugrant/)
3.填妥申請表(含登錄助學金系統取得的序號)並備妥相關資料。
4.請班導師填寫審核意見。
5.繳交相關資料至系辦(缺件恕不受理)。
四、申請資料繳交截止時間:113.6.14(星期五)12:00。
※ 清寒助學金屬「附服務負擔」性質,即領取助學金同學需進行生活服務學習:
-服務學習時數:每月應服務30小時。
-服務學習地點:所屬學系分配。
※ 清寒助學金每月發給7,000元,每期以3個月計。
※ 服務學習時數與助學金金額並無對價關係(非時薪概念),同學與學校亦非勞僱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