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2 台北榮民總醫院實習注意事項

(一) 初次至北榮者:  需繳交三個月內有效之體檢表及體檢名冊,體檢內容應含:一般常規項目、胸部X光及B型肝炎表面抗原/抗體檢驗結果。若B型肝炎表面抗原(HBsAg)及表面抗體(Anti-HBs)均為陰性者,應提供疫苗注射後轉陽性證明或三劑注射完成證明。一年內麻疹、德國麻疹、水痘抗體陽性證明或一年內MMR(及/或)水痘疫苗接種證明。如發現有傳染性疾病者,應治癒後再申請實習。

(二) 到院實習前須至本院「全院教育系統(EDU3)」,線上學習1堂新冠肺炎課程,方得來院實習,網址與操作方式詳附件。

(三)   實習第一天填保密切結書(單位護理長給)

•因應評鑑護生需完成4堂全人照護課程規定:

(1)護理倫理。
(2)自殺防範與處置。
(3)疼痛護理。
(4)安寧療護概論(基礎)

護生之全院開課系統介紹

護生之全院開課系統介紹1

護生之全院開課系統介紹2

 至本院感染管制室網頁(https://reurl.cc/zbb96e),了解新冠肺炎最新通報定義與本院通報流程等各項防疫訊息

• 感染管制室規定:分別為:  

(1)個人防護裝備(含穿脫演練)。

(2)法定傳染病新分類及通報作業之介紹。

(3)常見傳染病及血體液暴觸之感管措施。

教學部規定:網頁上掛『決戰新興傳染病從新冠肺炎到猴痘等』課程

若無法報名線上課程請聯絡實習組:蔡雅惠老師 <Email住址會使用灌水程式保護機制。你需要啟動Javascript才能觀看它Email住址會使用灌水程式保護機制。你需要啟動Javascript才能觀看它>">

如學生已註冊但無法閱讀課程,敬請 e-mail 至 Email住址會使用灌水程式保護機制。你需要啟動Javascript才能觀看它 詢問 (臺北榮民總醫院 教學部洪意婷)

備註:(1)目前來院實習包含大學部及研究所所有實習學生,實習前一週務必完上述課程,方能來院實習.

         (2)      護生完成課程後請截圖後列印出來,給單位護理長查驗。             

      榮總實習繳回證明聯 (離院單)

P.S. 有二/三階段至北榮實習的同學,僅需完成一次感控課程即可(但每一次都要截圖列印出來給各單位護理長查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