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

畢業後,最晚請於628(五)中午前,e-mail傳送班級、姓名、學號及畢業證書字號至江佩娟老師信箱Email住址會使用灌水程式保護機制。你需要啟動Javascript才能觀看它 以利完成報考資格審查

若未及時回傳或屆時尚未取得畢業證書者,將列為【未畢業】之應考人,

列於未畢業(修畢)人員名冊應考人注意事項:

1. 列於未畢業(修畢規定學科成績及格)人員名冊之應考人即為 「暫准應試」之應考人(即入場證上有加註附解除條件暫准 應試之文字),請於取得應考資格文件(畢業證書影本及實習證明書影本)後依下列補件方式補繳至本部

2. 入場證(考試通知書)上有加註「附解除條件暫准應試」之應 考人,應於考試前一日將應考資格文件影本補繳至考選部, 或至遲於考試第一節開始前,交由各試場監場人員收轉試務 單位查驗,屆時未繳驗或繳驗證明文件審查不合格者,即屬 自始不具備應考資格,不得應考。如有入場應試之情形,其 考試成績不予計算。

3. 補件方式:請見考選部網站護理師考試應考須知

 

發布日期:113.03.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