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榮民總醫院於113年01月19日來函
主旨:本院為業務需要,請 貴學院(校)推薦本(113年護理系應屆畢業生至本院服務。
 
一、推薦條件:

(一)具有中華民國國籍且無雙重國籍者。

(二)學科78分以上及實習成績80分以上操行甲等,身心健康,無慢性疾病,對於醫學中心工作有興趣學習者。
(三)推甄學生以大(專)學護理(科)系(含五專、二技、四技、學士班、學士後護理、護理研究所)應屆畢業生均可。

二、進用方式:

    (一)經學校推甄,參加甄試後擇優通知體檢,體檢合格者,視缺額依序通知進用。

    (二)到職時具護理證書者,以「契約護理」職稱進用;未具護理證書者,以「契約實習護理」進用。

三、推薦學生經本院甄試錄取後,預計於113年6月、7月、8月、9月、10月、11月、12月等梯次報到。詳細報到日期及相關手續資料,由本院另行通知辦理。

四、請各學院(校)勿同壹名學生重複堆真多處醫療機構,以免影響其他學生權益及本院進用之困擾。

五、推甄面試表及推薦函於面試當日由學生自行攜帶繳交。

請有意願申請的同學先至https://forms.gle/7KradqJQmPRSeyNj8填寫資料,繳交歷年成績單(系上審查用)給DG214業務承辦老師。
 
請先填寫並備妥推甄面試表及推薦函於面試當日由學生自行攜帶繳交。
 
 
※面試日期北榮會再另行通知薦送學生。
 
 
系上受理申請起訖時間:即日起~113年03月06日中午12:00
 
謝謝!
 
 
發布日期:113.0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