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榮民總醫院於109年01月15日來函

主旨:本院為業務需要,敬請貴學院(校)推薦本(108)年護理系應屆畢業生至本院服務。
 
推薦條件:

(一)具有中華民國國籍且無雙重國籍者。
(二)學科及實習成績在75分以上操行甲等,身心健康, 無慢性疾病,對於醫學中心工作有興趣學習者。
(三)推甄學生以大學制護理系(含護理研究所)應屆畢業生優先。

請有意願申請的同學先至https://forms.gle/wkpH7nZx8Pg4LAQw8填寫資料
並備妥申請資料及歷年成績單(系上審查用) 繳交給DG206業務承辦老師
 
 
系上受理申請起訖時間:即日起~109年03月04日 16:00
 
謝謝!
 
發布日期:109.01.15